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室读者须知
发布部门:tsg 发布时间:2014-07-07 点击数:
1.借阅时间:
08:10-11:45 14:00-17:00(周一至周五)
2. 本馆图书按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》进行排架,本室收藏的图书有:A 马克思主义、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;B 哲学、宗教;C 社会科学总论;D 政治、法律;F 经济;G 文化、科学、教育、体育;H 语言、文字图书。
3.使用校园卡的规定:
(1) 凡属本校正式职工、学生本人均可凭校园卡刷卡进入图书馆及各借阅室。学生可借8本图书,借期一个月;教职工可借30本图书,借期六个月。
(2)为防止冒借和纠纷,禁止使用他人的校园卡代借。一旦发现代借,为保证持有人利益,即刻扣留校园卡,持有人须本人持有效证件来取;代借者须登记真实身份以待查。
(3)校园卡丢失者须到卡务中心进行补办后方可借阅。
(4)教工工作调动、学生毕业或退学而离校,须在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。
4.读者借阅须知:
(1)读者凭校园卡刷卡后方可进入书库,书库图书既可在室内阅览,也可外借。
(2)请把书包放入寄包柜,不得带入书库内,贵重物品请自己保管。
(3)借阅图书前,应查看所借图书是否破损或被涂污,若发现应当场向工作人员声明。否则,一经发现均追究本书最后借阅者的责任,并按有关条例处理。
(4)借阅图书时,工作人员先刷校园卡,然后刷欲借图书,借阅者空手走过防盗仪后到借书处取书。未办理出借手续而将图书携带出库(室)者以偷书论处。
(5) 读者还书时,将所还图书交给工作人员,待检查无误后,方可离开。
(6)读者在利用藏书方面如有困难,可请求工作人员给予帮助。
(7)应届毕业生离校前一个月停止借书。
(8)为保持借阅环境及图书的整洁,请勿吃零食。
(9)借阅室设有读者需求本,读者可以把要买的图书登记在上面,图书馆借阅室人员会派专人把需求反馈给采购部门,以便及时采购读者所需图书。
5.本须知解释权属于图书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