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责任状

发布部门:tsg 发布时间:2014-07-07 点击数:

    为了增强馆员的责任意识 ,认真贯彻执行公安、消防机关及校保卫部门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馆领导与馆员签订如下责任状:
1.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;严禁在书库、阅览室、电子阅览室内吸烟,若劝阻无效,一旦发生事故,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。
2.书库工作人员应加强图书管理,保持室内通风、卫生,做到“六防”(防盗、防火、防潮、防虫、防尘、防鼠)。
3.下班后应认真检查门窗、水电和各种电器是否关好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4. 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各类灭火器材的适用范围、效能及使用方法,熟悉消防常识,能及时果断处理突发火灾。
5.本馆各部室的钥匙,未经许可,不得擅自配制和借用。
6.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,不得擅离职守。
7.晚间值班人员,应在闭馆后,对全馆进行检查,以确保图书馆的夜间安全。
8.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一般一季度1次,凡逢重大节日,须进行全面检查。
9.全馆职工都有责任关心消防安全工作,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,应及时处理并向馆领导汇报。
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一份责任人留存,一份馆内存档。以上各条必须遵守,若有违反造成损失的,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,对责任人进行追究。
  馆领导(签名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责任人(签名):
日期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日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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