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刊阅览室读者须知
发布部门:tsg 发布时间:2014-07-07 点击数:
一、读者阅览守则
1、期刊阅览室开放时间:
周一至周日 8:10—21:30
2.本室对学院已办理校园卡的师生员工开放,读者须刷本人校园卡后方可进入。
3.本室可带包进入。
4. 期刊、资料、报纸只供在阅览室阅览,概不外借,不得携带出室外。
5.自由取阅杂志时要讲文明,一次只取一本,看后放回原处。
6.为保持室内安静,请勿大声喧哗。
7.阅览室内不得吸烟、不随地吐痰、不丢纸屑、不吃东西。
8.凡撕破、涂写、剪裁、撕毁杂志者一经发现,按本馆《报刊遗失、损坏、赔偿的暂行规定》处理。
9.对偷取杂志、报纸者严格处理,除按规定罚款外,情节严重者,给予通报批评。
10.进入阅览室后,手机请调至震动,以免影响其他读者阅览。
二、报刊遗失、损坏、赔偿的暂行规定
1.图书馆的报刊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文献信息资源。广大读者必须自觉爱护报纸、期刊,丢失、损坏都要赔偿。
2.凡丢失报刊,应购买与原报刊相同的期号赔偿;如买不到同期号的报刊,按下列规定赔偿:
①报纸丢失一期,按该月报纸月价赔偿。
②中文、外文现刊丢失一期,按所丢期刊全年价格赔偿。
③期刊合订本丢失,中外文均按所丢期刊全年价格赔偿。
3.报刊如有损坏、批注、涂抹、圈划、撕页等,视情节轻重按所损报刊全年价格赔偿,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。
4.偷盗报刊者,视情节轻重按所偷报刊全年价格罚款,并给予通报批评;情节严重者,报请学校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。